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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产权房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,今年市房管局向低收入家庭供应300套。我市居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购买7:3的共有产权房:1、家庭人均月收入600-700元以下;2、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达5年以上;3、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,同时无房屋家庭优先购买。对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家庭,可以申请5:5的共有产权住房。
程序:1、先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格(一式四份),街道办事处、区房管局和市房管局逐级审核并公示。
2、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,由市房管局发放准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核准通知,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。然后按照收入水平、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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